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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看了篇文章,是商周的文
內容某個管理顧問執行長,某個雜誌創辦人、國際專案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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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看了篇文章,是商周的文
內容某個管理顧問執行長,某個雜誌創辦人、國際專案管理師說:根據他的研究和朋友間的訪談。
他說:如果「女生約會3次都沒掏錢」表示兩件事
(1).她被男人奉承慣了
(2).她對你很可能只是短線的心態,反正有飯吃就吃、有禮物拿就拿、單純只能佔些便宜

他說:「如果你跟一個女生約會,三次之內她沒有提議Go Dutch或是回請的意圖時,這女生原則上就不能交往。」

很多阿宅男生,帥魯蛇狂點頭說:對!對!對!

我只能說:阿宅的論點,完全符合宅宅脆弱心。

我好好奇執行長的取樣數量跟朋友們往來都是怎樣的女生。

首先我想告訴你的是,如果女人那麼好猜,她就不叫女人啦!
我最討厭什麼五點讓你看出真愛,或是啥10個訣竅找到你的女孩。
這種的我都很想抓你去撞壁。

第一,如果今天是個正常極品女孩,女生第一次跟你出門就搶著付錢或是Go Dutch,死都不讓你請,那讓大叔告訴你,那表示老娘對你是完全沒興趣,然後是不想欠你,也不想你下次有機會line我說:是不是該回請一下。

第二,如果女生第二次被你邀請,才搶著掏錢。那表示因為你買了第一次,女生禮尚往來而已別想太多。

第三如果你的女人是很豪氣每次吃飯都搶著請客或是買單,我保證婚前你看這點很可愛,婚後你看帳單會挫系。

還有,蠢蠢的阿宅,一個女生是不是存心想出來白喝白吃的,你從接他出門進餐廳那一刻,絕對看得出來,你沒事搞個酒店妹或是夜店咖,他不吃你吃啥?
然後你還傻傻想說:達人說:三次內買單的女孩必是真愛,
然後還蠢蠢連邀請她來白吃三次,最後才哭哭到處抱怨說:吃了我三頓花了我上萬。才說:我是個好人但不適合在一塊。

我只能說:被騙一次是無知,兩次是蠢,三次你最好去死。

另外對一個真的把男女關係看得很正常的男人,邀請吃飯,關於付錢這件事,他只當成是禮貌,根本想也不會去想,或是盤算是誰買單。

還有還有,你們這些啥執行長或是什麼專案管理師的,別出來害人了,”應菜呷沒三把,就想要上西天“
更何況連應菜都沒吃過就在那搖筆桿。

幹!馬子沒把三位數以上的別在那寫戀愛寶典好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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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了10幾年廣告。趁著女兒出生,現在專職偷懶在家陪印傭跟玩女兒。沒事就遛狗衝浪做木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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